八字五个水的男命(八字五格怎么算)

2023-10-24 02: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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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男子长期喝藿香正气水成瘾,事发当天连喝50支开车上路,被判危险驾驶罪实刑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法律人生路微信公众号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22)湘0902刑初360号

公诉机关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唐创奇,男,1970年5月15日出生于湖南省益阳市,小学文化,无业,住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因犯盗窃罪,2006年8月17日被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2006年9月17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2022年5月27日被益阳市XXX直属分局决定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2022年12月6日被取保候审,2023年2月15日被益阳市XXX直属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益阳市看守所。

辩护人贺孟辉、龚旭云,湖南理定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检察院以益资检刑诉[2022]32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唐创奇犯危险驾驶罪,于2022年12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于2023年1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潘健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唐创奇及其辩护人贺孟辉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近年来,被告人唐创奇每天均饮用大量藿香正气水。2021年9月5日,唐创奇饮用约500ml藿香正气水后,当天19时许,其驾驶湘H1××**三轮摩托车从益阳市赫山区黄泥湖前往资阳区花卉市场,当车行至白马山延伸线下青龙洲大桥下坡路段时,撞到了隔离带花坛,后又撞到了路边停放的一辆挂车,唐创奇报警并在现场等待交警处理。经鉴定,唐创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05.9mg/100ml。经交警部门认定,唐创奇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2021年9月5日,被告人唐创奇发生事故后报警,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为证实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出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人曾某、周某等人的证言,鉴定意见,被告人唐创奇的户籍信息、到案经过及其供述与辩解等证据。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唐创奇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唐创奇具有刑事犯罪前科的量刑情节,建议对其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

被告人唐创奇及其辩护人贺孟辉提出的辩解、辩护意见是:唐创奇不构成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规定的“醉酒驾驶机动车”应理解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案发当天唐创奇并未饮酒,其只是服用了治病的非处方药物藿香正气水,因藿香正气水中含有乙醇才导致唐创奇在检测时血液乙醇含量超标,唐创奇的行为不能认定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其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经审理查明:近十余年来,被告人唐创奇频繁购买藿香正气水并每日大量服用。2021年9月5日19时30分许,唐创奇在连续服用约50支(每支装10ml)藿香正气水后,驾驶湘H1××**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青龙洲大桥引桥往益阳市资阳区白马山路延伸线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白马山延伸线与沅益公路交叉路口路段时,唐创奇向右变道进入辅道刮撞到隔离花坛后,碰撞辅道上曾某停放在此的湘H××**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致两车受损、唐创奇受伤。经益阳市XXX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认定:唐创奇饮用含有酒精的药物后驾驶未投保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经益阳市XXX物证鉴定所检验:唐创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05.9mg/100ml。

案发后,被告人唐创奇拨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候XXXX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质证并查证属实的证据证明:

1、被告人唐创奇的供述与辩解证明,2021年9月5日19时30分许,唐创奇驾驶湘湘H1××**三轮摩托车从黄泥湖出发准备前往资阳区花卉市场,当车行至白马山延伸线下青龙洲大桥下坡路段时,车速比较快,唐创奇踩了几脚刹车后因为眼睛进了灰尘,唐创奇便用手去擦,就在这时三轮车失控,左后轮跟隔离带的花坛刮擦然后撞到了路边最右侧车道停放的一辆挂车,唐创奇拨打电话报了警。事发当天唐创奇没有喝酒,只喝了藿香正气水,至少喝了5盒,一盒是10瓶,一瓶10毫升。唐创奇喝藿香正气水已经二十五、六年了,他一天至少要喝五盒藿香正气水,累的时候喝得更多,最多的一天喝过16盒,他身体已经产生了依赖,不喝的话全身无力,做不了生意,干不了事,十几年前湖南都市频道的一个记者因为这个事情还采访过他。唐创奇平常都是在益阳电厂附近的康华药店购买康森牌藿香正气水,他还认识药店的老板。

2、证人曾某的证言证明,2021年9月4日下午,曾某驾驶湘湘HA××**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湘湘H××**型仓栅式半挂车从长春镇丰堆仑出发,经白马山路准备去桥南,当车行驶到白马山延伸线时出现故障,刹车发卡,曾某就把牵引车先开到修理厂,打算再回头去拖半挂车,结果因为当天家里有急事,曾某就赶到上海办事去了,把牵引车留在了原地并靠着右侧辅路停放。第二天,曾某接到交警的电话,说有人开车撞到自己的半挂车上,他才知道发生了事故。

3、证人周某的证言证明,周某是唐创奇住址所在村的村主任,他知道唐创奇平时有经常喝藿香正气水的习惯,唐创奇喝藿香正气水至少已经喝了十几年了,唐创奇在附近的药店都是去批发着喝,而不是零售。周某不清楚唐创奇是什么原因要喝藿香正气水,唐创奇不喝的话,就身体不舒服,浑身不适,唐创奇已经成瘾了。

4、证人卜某的证言证明,卜某在益阳市赫山区××村开药店已经有一、二十年了,隔壁仙蜂岭村的唐创奇经常到卜某开的药店里买藿香正气水,唐创奇每次买就是4盒(一盒10瓶,一瓶10毫升)。关于唐创奇喝藿香正气水的事情,十几年前湖南都市频道的记者还来采访过唐创奇和卜某,记者劝过唐创奇少喝点,喝多了对身体不好,卜某也告诉过唐创奇藿香正气水的成分,说过藿香正气水里面含有酒精,但是唐创奇不听,后来卜某就没有说了,只是把卖给唐创奇喝藿香正气水的量减少了。

5、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证明,唐创奇的机动车准驾车型为D。

6、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证明,湘H湘H1××**通摩托车的机动车基本信息。

7、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及照片证明,公安民警对事故现场益阳市资阳区白马山延伸线进行勘查的情况。

8、当事人血样提取登记表证明,2021年9月5日21时许,公安民警在益阳市人民医院对唐创奇进行了血样提取。

9、康森牌藿香正气水外包装及说明书证明,康森牌藿香正气水含乙醇(酒精)40%-50%,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用法用量为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2次,应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宜过量或长期服用。

10、益阳市XXX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第4309021202100001903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经益阳市XXX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认定,唐创奇饮用含有酒精的药物后驾驶未投保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11、益阳市XXX物证鉴定所益公物鉴(理化)字[2021]627号检验报告证明,经益阳市XXX物证鉴定所检验,唐创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05.9mg/100ml。

12、到案经过证明,事故发生后唐创奇拨打电话报警,又因受伤前往医院并在医院等待XXXX调查处理。

13、户籍信息证明,被告人唐创奇的基本身份信息及其已达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14、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2006)赫刑初字第340号刑事判决书、刑满释放证明书证明,唐创奇因犯盗窃罪,2006年8月17日被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2006年9月17日刑满释放。

本院认为,被告人唐创奇大量服用含有乙醇的藿香正气水,使自己陷入醉酒状态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唐创奇拨打电话报警并等待XXXX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唐创奇虽辩称自己服用藿香正气水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其对本案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属于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自首的认定。被告人唐创奇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唐创奇具有刑事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

针对被告人唐创奇及其辩护人贺孟辉提出的唐创奇服用藿香正气水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不能认定为醉酒驾驶机动车,不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辩解、辩护意见,经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增设危险驾驶罪的目的在于惩戒醉酒型危险驾驶犯罪,引导民众自觉遵守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形成文明出行、安全驾驶的习惯,预防减少醉酒驾驶机动车等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发生。因此,根据立法的目的、精神和本意,危险驾驶罪中的“醉酒驾驶机动车”应当理解为行为人服用含有酒精、乙醇的物质,并在陷入醉酒状态(即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形,上述物质包括但不限于食用酒类以及含有酒精、乙醇的食物、药品等。具体到本案,被告人唐创奇在未遵医嘱的前提下,长期、频繁购买并服用乙醇(酒精)含量高达40%-50%的藿香正气水,案发当天连续服用约50支(每支装10ml)藿香正气水,放任自身陷入醉酒状态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符合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构成危险驾驶罪。对上述辩解、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唐创奇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被告人唐创奇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唐创奇的刑期自2023年2月15日起至2023年7月14日止。所判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员  胡 潇

人民陪审员  郭明义

人民陪审员  肖俊惠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法官 助理  龚萃沁

书 记 员  曹 程

作者:piikee | 分类:八字算命 | 浏览:13 | 评论:0